【导语】: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北海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贷款的相关信息,希望对您有帮助,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北海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。
(一)个人申请资料
项 目 | 份数 | 备注 |
借款人、配偶、共有人身份证件 | 复印件3份 | 双面复印 |
借款人、配偶、共有人户口簿 | 复印件各3份 | 复印首页、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。户口信息有变更的,需复印变更页,如果配偶是军人的,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(复印封皮及信息页) |
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| 复印件3份 | |
未婚声明(中心提供) | 原件3份, | 未婚、离异、丧偶者提供 |
经济收入证明 (有效期3个月内) | 原件各2份 | 配偶有工作单位,不交公积金者提供,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|
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| 原件1份 |
(二)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。
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、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| 复印件2份 |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|
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北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| 复印件2份 | |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| ||
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,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须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土地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项目封顶照片。 |
注: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,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